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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是我們家母親節每年必吃的蛋糕甜點

以前我們家都不固定吃哪一家蛋糕蛋糕甜點

但自從吃了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之後

年年母親節我都會預定

因為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真的很和我們家的口味

而且我通常都會在這裡預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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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商品資訊:





  • 品號:4422228


  • 不論用哪種方式食用都超讚~
  • 可多變料理.解凍即時
  • 冷凍宅配到府!!




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評比推薦







【好神】栗香地瓜+57號冰烤地瓜8包組團購





品牌名稱
品種
  • 台農57
  • 栗香
冰烤番薯重量
  • 1-5公斤






57號冰烤地瓜
商品規格:250g+-10%/包
產地:台灣。
成分:57號地瓜
食品添加物:無
保存期限:-18度冷凍12個月。解凍後冷藏7天
保存方式:未開封冷凍-18℃

栗香地瓜
商品規格:1000g+-10%/包
產地:越南。
成分:熟地瓜
食品添加物:無
保存期限:-18度冷凍12個月。解凍後冷藏7天
保存方式:未開封冷凍-18℃
配送方式:新竹貨運低溫冷凍配送

◎農產品易受季節與天候因素,影響外觀、甜度、果形、恕無與圖文中一模一樣
1.冰箱取出即可食用,或放置常溫5~10分鐘與地瓜皮共同食用。
2.使用微波爐微波3分鐘即可熱食。
3.使用烤箱烤至有香味,即可食用。

廠商名稱: 好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廠商電話: 02-22405299
營業時間:週一到週五 AM9:00~PM18:00
負責人:陳弘章
廠商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74巷20之3號
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 1300 第03AKP0000613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H-200035793-00000-3

●配送方式:新竹物流低溫冷凍宅配。

●鑑賞期:商品內容以實物為主,圖片僅供參考。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拆開檢查,一經拆封食用或因人為因素造成商品的損毀恕無法退換貨。若商品有瑕疵狀況,請立即連繫客服人員,且盡速放置於冷藏設備中、保留原廠包裝,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協助您處理退換貨品。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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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暑假,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與「風神寶寶兒童劇團」合作,將傳統歌仔戲與當代科技串聯互動,從7月31日至8月2日、8月14日至16日於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蔣渭水演藝廳,推出10場跨域戲曲作品《親子歌仔戲-風神寶寶與呂洞賓》,票價分別為200、300、500元,憑票當天可免費入園,購票請洽兩廳院售票系統。

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表示,為了讓「滑世代」的孩子們有更好的機會體驗傳統戲曲之美,今年起特別將宜蘭傳藝園區演藝廳打造成「兒藝中心」創發基地,結合風神寶寶兒童劇團年輕豐沛的創作力,以孩子們有感的3C科技作為觸媒,共同打造一齣結合互動科技、親子同樂與臺灣歌仔戲的全新作品《親子歌仔戲-風神寶寶與呂洞賓》。

為鼓勵青年表演藝術家發展戲曲創作,這次演出節目是以園區「工藝說戲-科技創新特展」之戲曲故事內容為基礎,結合傳統歌仔戲與當代科技互動元素,為未來的臺灣戲曲中心與民間劇團合製節目進行試煉的首發作品。

「風神寶寶兒童劇團」是「明華園戲劇團」第三代子弟兵創立於102年,劇團成立以「臺灣第一個專門以傳統戲劇和東方文化說故事的兒童劇場」為主要目標,團長為孫翠鳳小女兒-陳昭賢,創辦人為明華園戲劇團總團長陳勝福。

該節目除由陳昭賢帶領武術、舞蹈、京劇、豫劇等各界菁英共同擔綱演出外,還特邀資深劇場導演吳世偉、動畫導演賈克思?蕭、燈光設計車克謙等人組成專業的劇場設計群;音樂部份更以傳統歌仔戲曲牌、現場武場伴奏為主,加入現代西方音樂的元素,組成舞臺上動人的聲音氛圍。

主辦單位表示,這次還特別出動明華園戲劇團神秘看家寵物,在傳統歌仔戲的戲曲表現中,吸引觀眾目光、製造絕對歡樂的舞臺氣氛。風神寶寶兒童劇團的藝術顧問、明華園戲劇團的當家小生孫翠鳳,特別軋了一角,將在演出中出現。

在票價優惠方面,更有親子樂套票,四人同行一人免費,傳藝中心護照會員購票9折等優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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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昨天拍板,未來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、遺贈稅等五稅目及規費法,有關滯納金加徵利息規定,一律取消,另像所得稅、營業稅未申報或未繳納,有滯報金、怠報金等行為罰,但財政部另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部分,這次也一併檢討刪除,如此以105年度計算,財政部少收約5,000萬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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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會議在2月24日作出決議,指滯納金是政府為督促民眾繳稅而設,但並無再加徵利息餘地,且滯納金兼具遲延利息性質,如再加徵利息,是重複計算、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,屬於違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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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這次參考司法院釋字第356、616號解釋意旨,滯報金及怠報金都是針對納稅義務人違反納稅義務的制裁,屬罰鍰的一種,具行為罰性質,考量各稅法對於「罰鍰」並無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的規定,對滯報金、怠報金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的話,欠缺合理性,有違比例原則,因此一併予修正刪除,但仍保留滯報金及怠報金的行為罰。

目前有滯報金及怠報金稅目,有所得稅法、營業稅法、貨物稅條例及菸酒稅法,以營業稅法為例,若納稅人應申報未申報,要繳滯報金,每逾二日加徵1%,最低不得少於1,200元,最高不得逾1萬2000元。逾30日若仍不報,按應納稅額的30%加徵怠報金,最少3,000元,最高3萬元;若沒應納稅額,仍需繳滯報金1,200元,怠報金3,000元。修法後不再加徵本稅的滯納金及利息。

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指出,修正法案下周就會送立院審查,本會期通過的機會很大。但在修法程序完成前,除遺贈稅欠稅滯納金因大法官宣告違憲,因此已立即停止加徵利息外,其餘稅目欠稅滯納金,仍會依法加徵利息。

(工商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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